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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度猥褻國小女童還辯「只摸一下」 狼師遭法院重判合併執行期10年
南投陳姓男子與妻子經營安親班,兼任輔導老師、司機等,他竟趁職務之便,3度猥褻並性侵國小女童,女童導師無意間得知才揭發全案。南投地院近日以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罪,判處3個有期徒刑7年10個月,合併執行刑10年。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妻子共同經營安親班,主要協助輔導學生數學課業,並擔任司機負責接送學童返家。2020年9月,他讓1名小二女童坐他腿上,假借訂正數學作業時伸狼爪,先是撫摸女童胸部,更透過課本遮掩,性侵女童得逞。
陳男食髓知味,距前次隔不到1個月,竟利用載送安親班學生返家,安排同名女童坐在副駕駛座上,開車時竟又出手對女童摸胸,並摸下體,期間女童因疼痛,用力打陳男的手阻止,但陳男並未理會,再次得逞。
隔年,該女童已升上小三,陳男故技重施,三度摸胸性侵得逞。後因女童抗拒去安親班,導師詢問原因察覺不對勁,全案才曝光。而陳男被調查審理時,矢口否認有摸胸性侵;還與女童家屬商議和解,只承認猥褻、辯稱「只是摸一下」等語。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陳男未加克制自身性衝動,還否認犯行,不見悔意,基於所犯3次因時間、地點不同,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分別以3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10個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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