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色狼摸臀長達207秒 女閃不掉憤抓狼手報警
捷運色狼李姓男子,在捷運紅樹林站車廂內摸女子臀部,女子滑手機嚇到閃躲,不料,李男竟靠近女子,再度伸手摸臀長達207秒,女子氣憤抓住狼手報案。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李男行為涉強制猥褻罪,依法起訴。
起訴指出,李姓男子今年3月17日上午7時許,在捷運紅樹林站,見女子站在車廂,趁女子滑手機不及抗拒,伸出鹹出手摸女子右臀,女子發覺後往左閃躲,但李男仍未罷手,竟往女子方向移動,伸手摸女子右臀長達207秒,女子忍無可忍直接抓住李男鹹豬手,並請旁邊乘客報警。
檢方認為,李男行為從性騷擾犯意,轉換提升至強制猥褻,依據監視器顯示,李男在女子閃躲後,又移動伸手摸臀207秒,觸摸有一定時間,非偷襲、短暫性不當觸摸,而是在女子閃躲拒絕後,違反女子意願摸臀,認定李男犯強制猥褻罪嫌,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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