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人妻出軌被尪抓包 她上法庭驚爆「老公先偷吃姪女」
馮姓男子和陳姓妻子結婚多年後鬧離婚,兩人簽字離婚後,馮男卻發現陳女早出軌江姓男子,怒向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陳女挨告後反擊,出庭時自爆馮男先偷吃「姪女」,法官為此還傳姪女作證,佐證陳女指控,不過馮男偷吃與陳女出軌並無關聯,考量江男不知陳女已婚,僅判陳女要賠3萬元。
判決指出,馮男和陳女2012年結婚,還育有一雙兒女,從2019年起,馮男發現陳女早出晚歸,甚至提議分居,馮男百般無奈下只能同意分居。
夫妻分居3年後,陳女突然向馮男要求離婚,兩人10年的婚姻最終在前年畫下句點;不料馮男與陳女離婚後,意外發現陳女早就跟江姓男子交往,兩人不僅互稱「老公」、「老婆」,還拍下親密合照PO臉書,馮男氣炸,怒向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女反擊馮男,稱馮一天到晚要跟她上床,兩人根本毫無感情,她只被馮當成工具人使喚;陳女還自爆馮跟「姪女」上床,兩人婚姻根本沒有愛情。江男則辯稱以為陳女單身,不知道她還沒離婚。
陳女出庭時的驚天反擊,甚至拿出馮男與姪女的對話,不僅內容鹹濕,姪女還傳性感照片給馮男觀賞,讓法官只能傳喚馮男姪女作證,釐清陳女言論是否為真。
姪女到庭後證實,馮男以借錢為誘惑,要求跟她發生關係,無論是對話或者自己跟馮男發生關係時,馮男夫妻都還沒有離婚,她曾想要還錢,但被馮男拒絕,要她傳自拍照片、影片給他。
不過,法官認為,姪女雖證實曾跟馮男發生關係,但兩人情況與陳女出軌一事無關,依據馮男所提事證,認定陳女在婚內出軌,考量江男不知情,且馮男自己也跟姪女發生不當性關係,僅判陳女要賠償3萬元。可上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