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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差40歲!檢察官迷上小鮮肉男警 摸大腿傳「陪我去泡溫泉」鹹濕簡訊
南投地檢署王姓檢察官以辦案為由,涉嫌對小鮮肉男警撫摸、背部大腿,還傳訊息約男警「陪我去泡溫泉」,嚇得男警向同事求助。南投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6日得知後,指派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偵辦,今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王元隆起訴。
據了解,王姓檢察官否認性騷,認為因為辦案得罪警察才遭報復。但檢方除了被害人證詞外,還查扣手機簡訊等記錄,性騷擾事證明確,在被害人未提告前主動偵辦,檢察長並將王姓檢察官調離婦幼專組,要求他不得對被害人有任何接觸及騷擾行為,性騷擾行政調查部分,依規定警方受理申訴,南投地檢署全力配合調查,並協助關懷被害人。
王姓檢察官是38期結業,喪偶。今年他因毒品案認識被害人,男警和他相差40歲年輕帥氣,王元隆以討論案情為由,趁機用手撫摸男警背部及大腿,被害人年輕不知如何因應,未料,他還傳訊息給男警「陪我去泡溫泉」、「以後案子隨你發揮」、「哪好意思肖想」。
男檢察官頻頻示愛,讓年輕男警相當緊張,只好向同事求助,檢察官性騷擾消息因此傳出。檢察長黃元冠對婦幼及性平案件相當重視,得知自家檢察官涉案更不護短,立刻分案調查。
南投地檢署表示,王姓檢察官行為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由於王姓檢察官涉嫌利用權勢或機會犯案,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南投地檢署將盡速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對王姓檢察官進行審議及行政懲處,同時強化員工性別平等教育,並就防範機關性騷擾風險提出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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