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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與繼叔不倫關係20次 少女媽怒告小叔結果出爐
桃園有名15歲少女跟著媽媽住進繼父老家,卻與繼叔日久生情,私自成為男女朋友,自2022年7月起,先後在平鎮老家、中壢新家,以及少女姊姊的中壢住處四處滾床單,總計繼叔姪倆發生20次性關係,案經少女媽媽獲悉憤而提告,桃園地院審結,將這名繼叔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20次,各處徒刑2月,判處應執行徒刑10月,可上訴。
犯罪事實指出,少女隨著母親嫁入繼父家時,與年輕的繼叔同住於桃園市平鎮區租屋處一個屋簷下,情竇初開的少女進而與繼叔發展成為情侶關係,繼叔明知少女年僅15歲,竟自2022年7月起,先於平鎮區租屋處趁家中無人時發生關係,之後少女跟著媽媽和繼父搬進中壢區廈門街居所,叔姪倆也曾在新家滾床單,兩人愛得熾熱,也曾於少女姐姐位於中壢區少康二街住所偷嚐禁果,總計繼叔姪倆發生性關係20次。
少女媽媽去年獲悉女兒與小叔發生不倫戀,氣得向桃園市婦幼警察隊提告,由於繼叔先於警詢時及檢方偵訊中供承不諱,桃園地院今年2月20日召開準備庭時,繼叔也當庭自白認罪,法官因此改以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酌,被告繼叔既明知被害人是名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未成年少女,思慮未臻成熟,仍與她性交,雖未違背被害少女意思,仍對於少女的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所為實不足取,惟念被告始終坦承犯行,甚有悔意,兼衡以被告的生活及經濟狀況、素行、年紀及智識程度等情狀,分別量處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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