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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傳說對決」角色造型誘少女拍性感片 下場慘了
中部某大學一名大二學生,在網路遊戲「傳說對決」結識一名少女,涉嫌以兌換遊戲角色造型引誘,要求少女拍攝穿僅著內衣褲擺弄姿勢影像,食髓知味再恫嚇更拍進一步畫面,否則要外流第一次拍的,少女害怕才告知家人報警。法官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向公庫支付20萬元。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在中部某大學二年級男大生,在網路遊戲「傳說對決」結識一名少女,明知她年紀未滿12歲,引誘其自行拍攝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電子訊號,他在宿舍內,使用手機連結遊戲及社群軟體IG,傳送訊息告知少女,若傳送僅穿著內衣褲的5分鐘擺拍影片,可兌換遊戲角色造型。
少女為取得遊戲角色造型受到引誘,以手機拍攝自身僅穿著內衣褲並擺弄姿勢的電子訊號後,將該電子訊號傳送至男大學指定的網路空間,並將該網路空間的密碼傳送男大生。
男大生食髓知味後,又再度以價錢較高的其他角色造型引誘少女再拍攝,沒想到,少女拒絕後,男大學竟出言恫嚇說,「你確定真的不拍?那我外流喔,我已經把你朋友都截圖,照我的意思拍,只要你拍我就不外流,就說看你表現。」
少女心生害怕告知家人,家人報警查獲男子到案,並經基隆地檢署偵查起訴。
法官審理指出,男大生年僅19歲,為滿足自己私慾,罔顧兒童人格的健全發展及心靈感受,引誘並脅迫兒童自行拍攝與性相關影像,實在不應該,因坦承犯行且積極與被害人少女尋求和解,被害人及家人表示同意原諒被告,因此給予緩刑,讓他有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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