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民宿闆娘見人夫乾柴烈火 互傳「愛液」不倫曝要賠20萬
澎湖經營民宿的陳姓人妻和有家室的黃姓男子婚外情,黃趁帶一家人赴澎湖旅遊私下和陳幽會,陳女也飛台中和黃上汽車旅館,黃的妻子驚覺先生和陳女有性暗示對話,對陳求償30萬元;法院查,黃、陳互傳「愛液」、「見面乾柴烈火」及「內射」等語,判陳應給付黃妻20萬元,可上訴。
黃妻控訴,和先生婚後有2個小孩,家庭和睦美滿,陳女2022年8月卻趁著他們一家到澎湖玩時,和黃男相約在她經營的民宿門口,後來又上車獨處10分鐘;同年11月陳又要求黃飛往澎湖和她約會,結束後陳女再跟黃男一起回台中上汽車旅館,2人同遊有牽手、拍打屁股等親密舉動。
黃妻還說,陳、黃間還有性暗示對話,包括「帶著我的愛快去睡」、「比較想帶著你的愛液」、「內褲拖了」、「你床上比我強」,以及描述2人性交過程如「你流到我椅子上都白白的」、「見到面乾柴烈火,我本來打算女上」,陳女還有拍黃僅穿內褲影片。
黃妻主張,陳女和她先生已有性行為,嚴重侵害她配偶權,對陳女求償30萬元;對此,陳女沒有到庭辯論,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台中地院查,黃妻有提出相關監視器、影片及照片佐證,陳女沒出庭、未提書狀爭執,視同自認。另根據黃、陳對話中,2人互傳「晚安老公」、「愛你」、「愛液」、「內射一波」、「射嘴巴」、「內褲脫了」,「你床上比我強」等,顯見2人有不正常往來。
法院審酌雙方職業收入、學歷,侵害程度等,認為黃妻求償精神撫慰金以20萬元為適當,判陳女應給付她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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