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酒店妹提分手...恐怖男友抓狂爆打再性侵 還恐嚇潑酒精同歸於盡
黃姓男子得知女友欲分手,憤而動手毆打、賞巴掌,恐嚇傷害女友家人、潑酒精同歸於盡,而多次性侵得逞,女友崩潰傳訊母親求救;黃又二度性侵另名酒店小姐,最高法院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等罪判刑12年6月定讞。
黃因去酒店消費而認識女子,之後女方從酒店離職後,兩人仍持續聯繫,並於2022年9月底開始交往,但期間多次因個性不合、女子想分手等問題發生爭執。
黃2022年10月22日因女子欲分手、不願發生性行為,兩人多次爭吵,黃徒手毆打女方手臂,再逼脫去衣服性侵得逞,之後女子同意繼續交往,黃才同意女子返家;同年月26日,黃拿剪刀在女子臉龐遊走,稱要將酒精淋在身上與女子同歸於盡,再動手毆打、腳踹、拿手機充電線勒脖、賞巴掌。
黃2022年11月1日至3日恐嚇女子「我知道你家在哪裡,不要以為我不敢做出傷害你的事」、「要找人打你家人並開視訊給你看,隨時可以傷害你家人」,女子心生畏懼,黃再度限制女子行動自由並性侵。
女子最終透過微信向黃提分手,黃假裝同意,又佯稱女子可擔任黃金買賣生意的合夥人,並傳送訊息以外出接洽生意為由,邀約女子見面,再恫嚇已經花錢找混混到女子家門口守候,如果女子不與他復合,將叫人傷害女方家人,並多次性侵得逞。
黃事後軟禁女子,期間逼迫女子給付27萬元,並不斷恐嚇傷害女方家人,直到女子不堪精神上折磨,傳訊息給母親求救,報警處理,才順利脫身。
黃2022年12月25日至酒店消費,以身體不舒服為由,要求酒店小姐送他回住處房間,趁機反鎖房門,拿剪刀架住對方脖子,恐嚇「不可以發出任何聲音」、「不是你死就是我死」,並稱不滿意酒店小姐的表現而要求嘿咻,不自願就要性侵對方,之後不顧對方反抗性侵得逞。
隔天,黃再度點同樣一位酒店小姐出場,對方擔心黃有黑道背景仍赴約,黃假借回住處拿東西,要求對方同行,依同樣手法用生殖器、性玩具性侵,之後酒店小姐向經紀人求救報案。
一審依強制性交、傷害等罪判刑7年6月徒刑,二審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強制性交、傷害等罪改重判12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