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未顯示來電多次電話騷擾女生 小黃司機犯跟騷罪判拘役30天
鄭姓小黃司機在網路上得知1名女子真實姓名、樣貌,以手機直接撥打女子的手機門號10次以上訴情意,說「我現在都看著你的照片打手槍」等,被害女子報警,台北地院審理,依跟蹤騷擾罪判鄭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法官認為,鄭與被害人素昧平生,僅因愛慕她的外貌就跟蹤騷擾,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難為重視性別關係界限的社會所接受,考量鄭犯後坦承犯行、有意願與告訴人調解,且以前無相類似犯行,依法量刑。
檢察官指控,鄭姓男子2023年7月在某社群軟體知悉被害人的姓名、手機門號,當月起至8月23日為止,以登記在父親名下的手機門號用未顯示來電號碼之方式持續、反覆多次撥給被害人達10次以上。
檢方指出,鄭於電話接通後,直呼被害人的姓名,對她表示「我喜歡妳」、「妳知道我是誰嗎」、「我現在都看著你的照片打手槍」等進行干擾,被害人心生畏怖,向警方報案查出鄭涉案,將鄭移送法辦。
檢警偵辦,鄭坦承不諱,檢方認定鄭涉犯跟蹤騷擾罪,對鄭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審理時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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