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藉調背帶性騷2寶媽 辯「有弱智」不減刑反加重
台中市蔡姓男子去年間在一間超商,佯裝替帶一對子女的二寶媽調整嬰兒背帶,趁機環抱女子性騷,蔡男否認涉案,法院審理時,蔡的律師主張,蔡領有輕度智能障礙手冊,「無法意識當下行為」,請求法院無罪或減刑宣判,但法官認為,蔡在過去已有多次性騷、對兒童犯強制罪等案件,且審理時蔡應答正常,不適用減刑規定,反依法加重判刑4月、可易科,二審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蔡姓男子領有輕度智能障礙,不過曾涉犯多起妨害性自主、性騷擾及對兒童犯強制罪等犯行,前年8月間才執行完畢,未料蔡男執行完不到1年時間,去年6月間,在台中市一家超商內,看到一名女子分別帶著2歲兒子、11月大女兒,蔡上前以幫忙扣嬰兒背帶為由搭訕,直說「可以把妹妹放下來讓我抱一下、親一下嗎」。
女子拒絕後,蔡男即以一手伸手抱女嬰背部、一手環抱女子腰部方式性騷,女子趕緊離開超商,欲騎機車離開時,蔡又上前說「妳要不要把妹妹放下來讓我親一下、抱一下」,接著又佯裝幫女子調整嬰兒背帶,再度環抱女子性騷。
女子向第一警分局提告性騷擾,但蔡到案後否認涉案,強調是替女子調整背帶,但仍被檢方依性騷擾防制法罪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蔡的律師替其辯護,蔡領有輕度智能障礙手冊,屬於「小學生智商」、「無法意識當下行為」,加上超商監視器沒有拍攝到蔡有環抱的犯行,請求法院諭知無罪或減刑。
一審審酌,蔡男在此案前已有數起性騷、妨害性自主及對兒童犯強制罪犯行,最近一件是2020年11月間發生,被判刑6月確定,前年8月底才執行完畢,但執行完畢才10個月時間,又犯下對女童、成年女性碰觸身體的犯行,加上蔡男在法院應答時都正常,審酌被害人、證人證詞,以及現場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蔡男犯行明確,且無減刑適用,屬累犯需加重其刑,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6萬元,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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