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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男指壓師搓下體…18歲男按摩遇性騷 友人急問櫃台卻稱:沒這服務
台南18歲男子去年2月3日凌晨夥同2友人到東區養身館按摩,未料,陳姓男指壓師乘機按摩其會陰部,脫掉其內褲,手握下體上下滑動,還以舌頭舔乳頭,不甘受辱,透過友人詢問櫃台,櫃台回答「沒有這樣服務」,決定對男按摩師提告,法官認陳男犯性騷擾罪處拘役50日。
陳否認性騷擾,他辯稱,有問對方要不要做攝護腺保養,對方有答應,沒有脫對方的褲子。他說,當時對方穿養生館提供的褲子,用手指揉對方的攝護腺,其餘便沒有了,按了大約2、3分鐘,對方便表示不要了,於是他便繼續正常按摩,直到時間結束。
當事人覺得不對勁,事後,他向同行友人及其他按摩師父提到,陳用布蓋著他眼睛,未經允許摸他奶頭,還問他要不要機能保養下面,經他制止。
友人叫了櫃台人員出店外,詢問「按摩都是按『懶覺』嗎?」,櫃台人員回答說:「沒有」。隨後又向另名櫃台人員詢問,你們這邊有在按摩重要部分嗎?對方也說「沒有這個服務」。當事人不甘受辱,憤而提告。
台南地院審酌,陳男利用為告訴人按摩服務機會,乘其不及抗拒而對告訴人不當觸摸隱私部位的性騷擾行為,顯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觀念,更造成其心理傷害,很不應該。兼衡犯後終於準備程序時坦認犯行,並與告訴人成立調解,同意賠償5萬5000元,但給付1萬5000元後,即拒絕給付餘款,難認其確有賠償誠意等一切情狀,認他犯性騷擾罪處拘役50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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