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全身脫光跳舞賺小費 男子申請離婚法院裁准
台東男子阿明(化名)多年前到中國大陸與小莉(化名)結婚,小莉為賺錢到小吃部脫衣陪酒,某日為賺小費,全身脫光跳舞時被警查獲,小莉隔年自行離境,阿明與妻相隔兩地,向法院申請離婚,院方認定二人婚姻已生破綻無回復希望,准離。
判決書指出,阿明與小莉2015年在大陸結婚返台,婚後才相處4個月,小莉在台東縣某小吃部擔任服務生,為賺取男客提供小費,在未上鎖包廂內脫光衣物、赤裸跳舞,被警查獲後依妨害風化案起訴,後判刑確定。
小莉在台居留證隔年到期,因涉妨害風化案不能換證,阿明就買機票讓小莉返鄉,阿明之後也到福建省與小莉申請離婚獲准。
院方審酌,小莉與阿明辦理結婚登記後僅4個月,小莉即在男客面前脫衣陪酒,之後返回對岸後請求離婚獲准,堪認兩人均已喪失維持與他方繼續共同生活之意願,未來亦難以期待雙方繼續共同生活。兩人婚姻既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依法准許離婚。
地方人士指出,此案應該是「假結婚、真坐台」,像台東縣台東分局上月就查獲,某小吃部僱用陸籍女子從事坐台陪酒工作,4名陪酒女子都是假借探親名義,到台東小吃部陪酒,為賺小費即會脫衣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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