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騙19歲工讀生上天台性侵 知名餐廳單親男領班獲判緩刑
桃園市高姓男子擔任餐廳領班,趁19歲女工讀生辭職到店歸還制服時,將對方約至天台並摸胸、指侵得逞;法院審酌他認罪、達成和解,還要打零工獨力扶養幼子,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2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高姓男子原是某知名泰式餐廳領班,在桃園市中壢區分店服務,2021年2月28日下午趁當時19歲的女工讀生辭職來店歸還制服時,約對方上購物中心天台,先是強吻、撫摸胸後,再以手指性侵得逞。
女子事後不堪受辱,驗傷後報警提告,高男到案後也坦承不諱,桃園地檢署認為女子前後證述一致、有驗傷單,偵結起訴。
桃園地院認為,高男未能克制情慾、不可取,不過犯罪情節並非事前謀畫、並施以高強度強暴手段,加上高認罪並和被害人成立調解,顯然有悔意並積極彌補過錯,以最輕刑度仍嫌過重,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刑。
法院審酌,高男為逞私慾,對女子身心造成無可磨滅傷害,應予非難,考量他已和解並賠償損失、打零工、離婚、需扶養幼子,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2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