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控喫毒癱軟 男友扶著她讓2同事性侵 主嫌逆轉無罪

余姓男子邀朋友到汽車旅館開毒趴,林姓少年邀14歲的女友前來,她喝下一杯毒咖啡、再乾吞一包咖啡粉後,隨即全身癱軟、意識模糊地跌坐浴缸。余和另名陳姓少年性侵得逞,林姓男友還扶著女友讓兩人侵犯。桃園地院依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余4年8月徒刑,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女方說詞反覆、證據不足,今撤銷原判決,改判余無罪。

陳姓、林姓共犯(現年20歲)由桃院少年法庭裁定交付保護管束。

余姓男子2020年4月25日凌晨3點多,邀約同事林姓少年、陳姓少年到桃園市大園區一家汽車旅館開毒趴,兩人同日上午6點24分抵達,一同服用余所提供的毒咖啡包。

林姓少年打電話給3人的同事、當時年僅14歲的女國中生,問「要不要出去嗨」,女學生答應後赴約。這時房內又來了兩名身分不詳的余姓男子友人,女學生先喝下一杯余泡好的毒咖啡,隨後又在不詳男子勸說下乾吞一包毒咖啡粉。

女學生施用後暈眩,全身癱軟、意識混亂,恍惚間走進浴室。浴室內的余、林、陳被控色心大起,余、林分別扶著女學生,而陳則伸手脫下她褲子、由後方性侵得逞,再將她抱至洗手台上,從正面性侵。陳完事後,再和林扶著女學生,讓余也從後方性侵。

余到案後否認乘機性交,辯稱不知道女方年齡,沒提供毒品咖啡包給她使用,從頭到尾都沒有身體上的觸碰,絕無性交,桃院不採信他的說詞。

女學生聲稱,她施用完毒咖啡後開始很焦慮,去浴室還跌進浴缸裡,林姓男友將她拉起,這時余卻從她身後性侵,接下來有意識的時候,就是發現自己坐在洗手台上,不知道是誰把她抬上去的。女學說,陳從正面性侵她,再後來發生何事她沒印象,當時的狀況無法掙扎。案發後約一星期,女學生告知學校輔導老師,學校通報警方。

桃院批余姓男子為了私慾,造成女學生身心難以磨滅的傷害,犯後還飾詞狡辯、未認錯或賠償,判4年8月儆懲。但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院今改判余無罪。

據了解,女學生事隔一陣子才驗傷,性侵證據難採證,且女學生在警詢、偵查和審判時的說詞不一,也無法說明是遭誰性侵,檢察官的舉證積極證據不足,二審結果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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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姓男子邀朋友到汽車旅館開毒趴,卻和林姓、陳姓少年聯手性侵癱軟的14歲少女,一審依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余4年8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撤銷原判決,改判余無罪。記者王宏舜/攝影
余姓男子邀朋友到汽車旅館開毒趴,卻和林姓、陳姓少年聯手性侵癱軟的14歲少女,一審依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余4年8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撤銷原判決,改判余無罪。記者王宏舜/攝影

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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