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UBER司機約「看夜景」 印尼籍女學生慘遭載上山性侵
台中曾姓UBER司機深夜載印尼籍女學生回校時,搭訕要求「陪看夜景」載往偏僻山區,女子擔心遭殺害不敢逃跑,卻在車上慘遭曾跨坐、硬上,開庭陳述一度痛哭失聲,曾全面否認還,但法院比對證詞、女子右耳採到他DNA等,認定曾犯行明確,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曾男2021年9月15日到深夜1點多載女子原預計到某大學下車,曾見她單獨又是外國人,就攀談問她「有上山看過夜景嗎?」「可以陪我一下嗎」、「我等下送妳去學校,陪我一下大概5分鐘」,女子害怕遭拒回不了學校只能勉強答應。
但曾卻越開越偏僻,到山頂就要求她下車一起看夜景,因現場昏暗女子孤立無援身怕遭殺害,全程只能照曾要求上下車,曾卻突然在車內跨坐至女子身上朝她強吻、硬上,對方奮力反抗出腳踢踹,並邊大喊「不要,我要回去了」,慘遭遇害後曾才送她回學校。
審理時,曾男否認犯行,其辯護人稱,女子在車內並無不能跟男友求救情形,手機沒被限制使用,且經驗傷她身上也無挫傷,爭執女子稱在車上遭跨坐、摔到後座等說法,且下體也未採集到曾男DNA,還說曾男面臨審判每天以淚洗面,女子拍拍屁股走人,留曾在台面臨7年以上重罪。
女子證稱,遇害後本來不想通報因為怕麻煩,回家覺得很噁心就馬上洗掉等,法院勘驗女子歷次證詞,發現她就性侵對話、過程情節前後說法一致,並無明顯瑕疵,當天還是和男友約會後要回學校,怎會一搭上陌生的UBER後就答應去看夜景,甚至同意發生親密關係。
法院也認為,女子到校一下車就馬上打給男友告知遭性侵一事,男友也說,凌晨3點接到女友電話,她邊走邊哭,一直重複說那個司機侵害她,他趕過去時見女友發抖、後退,認為身心可能受創傷,另檢警也在女子右耳採集到曾的DNA,不採信曾辯詞。
法院審酌,曾利用開UBER載女子時朝她硬上,且是藉駕駛供公眾運輸交通工具機會犯之,對社會危害甚巨,犯後否認也未賠償和解,依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強制性交罪,判曾男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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