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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想要回生日紀念外套 竟傳性愛擷圖恐嚇前女友
劉姓男子與曾同居的潘姓女子分手,因沒帶走他1件NBA公牛隊外套,認為外套是母親送給他的20歲生日禮物,格外具紀念價值,要求要回外套被拒,竟透過少年網友傳2人性愛擷圖威脅潘女,高雄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判劉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姓男子與潘姓女子2020年曾同居,因發生家暴事故,不久分手,隔年劉想要回沒帶走的NBA公牛隊紀念外套被拒,便將2人在同居期間錄下的性愛影片截圖,找1名在線上遊戲上認識的國中生,將截圖轉傳給潘女,要求潘女付1萬元或還外套,並自己傳訊給潘女,「你什麼時候把1萬還來我就下架,拖越久我就發越多,各個網站都發」。
潘女報警查辦劉恐嚇,劉說這件外套是母親送他的20歲生日禮物,現在價格更高,只是想要回外套。
合議庭雖認為,情侶分手後,有權向對方取回交往中贈與的高價物品,但是,劉不以理性態度與潘女應對,竟以傳送簡訊及私密錄影截圖,恫稱潘女要散布私密性交影片,又教唆少年以相同方式,傳送簡訊及截圖給潘女,使人心生畏懼,對潘女身心造成莫大傷害,又教唆少年犯罪,依法加重其刑,判處劉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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