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激戰人妻同事數回合 夫提告才知愛妻懷孕還墮胎
任職高雄某科技公司的郭姓男子,外遇同公司人妻同事,得知其懷孕後,反斥責對方「怎沒買事後藥吃?」對方墮胎後提分手,不倫戀也被人妻的林姓丈夫發現,怒告郭男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認定郭男侵害林男配偶權,判賠50萬元。
林男結婚10多年,育有2子,2019年間結識公司女同事,同年底兩人開始交往,私下多次到屏東汽車旅館密會數次,隔年3月間,女同事密戀郭男4個多月後,隨即懷上郭男的孩子。
只不過郭男發現她懷孕後,卻斥責「怎沒買事後藥吃?」2020年4月,郭男的女同事擔心懷孕遭丈夫發現,於是私下墮胎,但兩人仍維持密戀,直到前年11月才分手。
去年6月初,林姓男子發現妻子曾出軌,追問之下才得知對象是公司男同事,氣得對郭男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高雄地院審理時,郭男都未出庭替自己辯解。
法官審理時,傳人妻到庭,逐一回憶從認識、交往到分手的過程,還稱,2020年3月,她與郭男第二次見面時,就藉著走走理由,被郭男帶到汽車旅館,後來只要郭男打給她,就是問先生在不在,如果先生不在,郭男來找她就是要去汽車旅館。
人妻細數兩人上摩鐵約10多次,法官綜合人妻說法,認定郭男與人妻交往時,知道對方已婚身分,兩人交往已逾越普通朋友情誼,影響人妻與林男的互信、忠誠基礎,判郭男應賠償林男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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