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遭姑丈性侵還誘拐離家 少女獲救直喊:對不起姑姑
台南有名輕度智障女子,從小認開設神壇男子為乾爹,現更成了她的姑丈,深受父母信賴,2年多前她未成年留宿其住處,因害怕任其性交得逞5次,還帶她四處躲藏,她被尋獲時說「對不起姑姑」。法官認姑丈犯對於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罪應執行2年8月。
檢警調查,女子的姑丈因開設神壇扶乩問事,深受父母的信任,時常將她單獨交給他照顧、教導,因此經常留宿其高雄住處。2020年間,女子未滿18歲,姑丈趁與她獨處機會,以親吻或撫摸全身,要求與她發生性行為,她因害怕而不敢拒絕,任由姑丈性交得逞,前後共5次。
2021年6月間,姑丈表示畢業後要介紹她到旗山工作,若父親不答應就跟他離家,同年6月10日2與姑丈聯絡,兩人在高雄工地會同,陸續到台南、高雄山區廢棄告別式建物或民宅藏匿,並要求她不得與家人聯絡,並指示她手機棄置。後經父母報警處理,3天後在高雄內門區某廢棄民宅尋獲女子。
女子表示,姑丈第一次直接親她時,她害怕如果拒絕,姑丈會生氣處罰她,因為姑丈之前對她的要求,她沒做到,姑丈就會生氣;所以她沒有反應,沒有閃躲或是說不要,就讓他隨便碰觸、隨便他怎麼做。
她說,之後幾次也是一樣,都沒有反應,因為她害怕不敢說,她怕姑丈生氣或被他打,她想快點結束。「我覺得對不起姑姑」她指出,因為她每次都沒拒絕。
她表示,姑丈會打她、罵她,處罰方式包含不能睡覺、不老實說要跪玻璃、打手心、打巴掌;姑丈也會跟她說鬼神、神明的事,她如果不聽他的話會害怕被姑丈或神明、鬼神處罰,姑丈起乩後也會建議她媽媽說要念經才會對她運勢好,如果她不留在姑丈那邊會擔心對她家人不好。
台南地院審酌,被告依據其與女子親屬、交誼、宗教關係,本應妥適照護她,避免她因心智缺陷而遭遇困難或挫折,但被告卻反利用她弱勢地位,而對她性交,以逞個人性慾,並使她脫離其家庭的監護,嚴重危害其人格與身心健全發展,可見被告不知尊重他人性自主權利,觀念有相當偏差。
合議庭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因父母不願意調解的態度,迄今尚無法調解或和解,法官認他成年人故意對少女犯對於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共5罪,各處2年2月,又犯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罪,處7月,應執行2年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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