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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實習2度摸胸猥褻 女同學遇害仍幫求情:別讓他坐牢
台中黃姓男子和同校女學生一同到餐廳實習,他見對方單獨在後場、廁所清潔認為有機可乘,接連從後環抱摸她胸部、肚子,還刻意將少女身上的CALL機關掉以免曝光;法院考量,黃賠償獲少女原諒,對方也說「考量他年輕,不要讓他坐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判黃10月,緩刑3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男和少女是同校建教生,今年一起到某餐廳實習、工作期間,黃卻在5月19日見女同學獨自在後場清潔,就伸手從後環抱撫摸她肚子,還順勢往上摸胸猥褻得逞。
黃食髓知味,同月22日晚上7點多再次趁著女學生單獨清掃時,尾隨她進入廁所並伸手將她掛在身上的CALL機關閉,緊接又環抱亂摸肚子、胸部,少女因不堪受辱離開廁所後向店長告知,再經店家報警後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黃男均坦承不諱,和少女指證大致相符,並有監視器畫面、雙方對話截圖等;法院審酌,黃男朝少女摸胸、肚子的行為害她感到害怕、驚嚇,可見黃觸碰女子行為令其感到嫌惡,且依一般通念,黃摸胸、肚也足以誘起、發洩其性慾,構成刑法猥褻行為。
法院考量,黃男犯後已經達成調解,少女也說「願意原諒黃,希望法院考量他還年輕」、「希望給黃一個機會,不要讓他坐牢」等語。
法院認為,黃男為滿足性慾造成少女難以抹滅傷害,惡性非輕,但審酌黃犯後坦承,達成調解並賠償完畢,可見其態度良好,加上過去沒有不良前科。
法院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各判黃8月徒刑,應執行10月,緩刑3年,並命黃應向公益團體提供50小時勞務、參加法治教育4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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