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之狼攀談17歲少女3小時…涉環抱貼胸 強制猥褻遭訴
38歲吳姓男子在路上向17歲少女要求加line好友,少女迫於年齡、體型弱勢無奈加好友,回家後立刻封鎖吳男,沒想到一周後,2人在公園巧遇,吳男纏著少女攀談3小時,最後涉嫌強行環抱少女,貼臉、貼胸部猥褻得逞。士林地檢署偵結,難以吳男守候、尾隨少女,全案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吳男和少女不認識,今年7月21日下午6時許,吳男在大街上向少女要line ID要求加好友,少女迫於性別、年齡、體型、性別弱勢,虛與委蛇先加好友,回家立刻封鎖吳男,不願意有往來。不料吳男1周後,7月28日下午6時許,在公園遇到少女不斷上前攀談。
檢方調查,少女明顯不想和吳男講話,但吳男涉嫌纏住少女,少女無奈只好和吳男交談至當晚9時許,正當雙方走出公園準備回家,吳男涉嫌違反少女意願,環抱少女,還把臉頰貼在少女的臉部、胸部猥褻。少女驚嚇掙扎,右手受傷,回家後告知爸爸此事,父女報警提告。
吳男到案坦承,他知道少女未成年,雙方有年齡上差距,加好友後傳訊息給少女,少女都沒回應,他也承認在擁抱少女前,未取得少女同意。
檢方依照路口監視器畫面、吳男手機通聯記錄和上網歷程認定吳男在場,但難以認定吳男有盯稍、守候、尾隨少女,難以論跟蹤騷擾法,全案吳男涉犯強制猥褻、傷害罪,從重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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