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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被性ㄙㄠ ㄖㄠˇ」 女童1張注音字條揭穿色叔
台中1名叔叔明知姪女還在讀國小,竟趁著她假日回阿嬤家同住時下手,多次利用深夜睡覺手伸進內褲撫摸下體,女童感到驚恐、害怕隱忍半年才吐露,並寫了張「老師我被性ㄙㄠ ㄖㄠˇ」的字條給班導才曝光,法院考量叔叔獲和解原諒,減刑後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他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男子趁著假日女童回阿嬤家住時,常在半夜睡覺溜進她房間伸手進內褲撫摸,或是趁著女童坐在床上使用網路時再度伸鹹豬手,期間至少長達5分鐘才停手,女童也多次半夜被摸驚醒起身離開。
女童隱忍半年多,但叔叔卻一再朝她亂摸猥褻,今年初到校時就寫了張紙條給班導師,對方一看發現寫有「老師我被性ㄙㄠ ㄖㄠˇ」驚覺異狀,經校方通報後才曝光。
男子在警詢、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與其他同住家人說法大致相符,並有相關通報、訪視紀錄、保護令及女童手寫紙條等證物可佐;女童也向檢警直言,被摸時感到「很害怕、很想趕快離開」。
法院考量,男子案發後已經和女童的家長和解,對方也願意原諒給予從輕緩刑機會,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另審酌他沒有前科、犯後坦承並盡力彌補。
法院審理後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各判7月,依1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加重猥褻罪,判1年6月,3罪應執行2年,並宣告緩刑5年,命他向公庫支付5萬元,提供80小時勞務,參加法治教育5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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