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喊「弄小蝌蚪給我」 傳露乳照給小王判賠18萬
楊姓人妻和阮姓男子外遇,2人互以寶貝、北鼻相稱,阮還傳訊說「我想插插」,楊女則回「寶貝都弄小蝌蚪給我」、「都不給我上去搖」,楊的先生發現鹹濕對話驚覺老婆出軌,對2人提告求償80萬元;法院審酌楊女還多次傳裸胸性感照給阮,判楊女、阮男應給付楊夫18萬元,可上訴。
楊夫主張,他和楊女結婚多年有2個小孩,直到去年12月和解離婚並於今年1月做離婚登記,但阮男卻於他們婚姻存續期間介入發生婚外情,和楊女互傳「寶貝」、「北鼻」等,還有描述性行為的露骨對話,楊女甚至還傳裸照給對方。
楊夫並指控,楊、阮2019年10月、11月多次發生性行為,已經嚴重破壞他夫妻關係、侵害配偶權,對楊女、阮男一共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80萬元。
楊女抗辯稱,前夫稱她和阮男婚外情、性交都是其主觀臆測和事實不符,去年11月凌晨到台中朋友家過夜,為節省車資才請阮去接他,且和阮之間對話並無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際,自己傳的照片也沒露點;而阮男則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也沒到庭辯論。
法院查,阮男曾傳訊稱「我想插插」、「運動一下就好了」,楊女則回「寶貝都不讓我在上面咚滋咚滋」、「寶貝都弄小蝌蚪給我」、「寶貝都不給我上去搖」,以及「484我搖得你不喜歡」,阮還說「怕北鼻太累」、「喜歡看北鼻搖,可是又好害羞」等語。
法院認為,2人訊息雖有關性行為隱喻、暗示,但只就對話不足證明確實曾有性交過,另勘驗楊女曾傳以手遮著乳房照片給阮,照片中楊女穿細肩帶上衣,露出左側乳房僅在重點部位上貼上愛心,另還有將上衣拉起露出兩側乳房下緣,認定就算沒露點仍屬私密性感照片。
法院審酌,楊、阮互以寶貝、北鼻相稱,對話中又充斥暗喻、描述性行為煽情語句,楊更多次傳裸露性感照給對方,可見非正常男女往來分際,判2人應給付楊夫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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