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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了躺在馬路上親女同學後頸 男大生性騷判拘55日
王姓男大學生與系上女同學聚會、飲酒,醉倒馬路上,女同學攙扶王,王卻藉著酒意對她上下其手,被控性騷擾;王向女同學道歉,女同學不滿王的戒酒態度,2人未和解,台北地院審理,判王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可上訴。
法院量刑理由認為,王欠缺尊重女性的觀念,造成女同學內心難以抹滅的陰影,行為不可取;王在案發後曾書寫公開道歉信,開庭時也當庭向女同學表達歉意,不過,女同學因不滿王的戒酒態度,選擇不原諒,依法量刑。
判決指出,王請求緩刑宣告,但他沒有與女同學談好和解、未得到女同學的原諒,不能宣告緩刑。
檢方指控,2021年10月1日凌晨3時,王與女同學在台北市「永夜」酒吧飲酒,王因酒醉躺在酒吧前馬路旁,被害人先上前攙扶王,王清醒後,見被害人背對她在傳送訊息,自被害人的身後環抱被害人,並親吻被害人的後頸部,再以身體碰觸被害人的臀部、胸部。
被害人事後提告,警方將王移送法辦,檢察官根據王的自白、被害人筆錄、學校今年2月23日性別平等委員會的相關函件,對王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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