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5度遭偷拍嘿咻不雅片 她再揭發前男友下藥性侵逼口愛
台中蕭姓男子和前女友交往時,5度趁性行為時拿手機偷拍,曝光後女子檢查他手機,竟意外又發現男友還和別的女子口交,前女友不甘遭背叛一舉揭發,經查才知蕭當時朝該名女子下安眠藥性侵,法院刑事依5個妨害秘密、1個乘機性交判蕭4年6月,民事判蕭應給付前女友2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蕭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和前女友交往期間,常常趁著2人性交時未經對方同意拿手機偷拍性交、口交畫面,5部性愛影片介於30幾秒至10分鐘不等,直到同年3月14日蕭又打算偷拍被對方發現,女子搶走他手機才驚覺裡頭有多部不雅片。
後來女子為此和蕭約出談判,經她再次檢查對方手機時,除了看到2人的性愛影片,又驚覺蕭還和另名女子口交影片,因而發現交往期間蕭偷吃背叛她,經查證女子身分後私訊對方,再經檢警查出蕭當時對該名女子下安眠藥性侵。
刑事部分,法院審酌蕭無故竊錄女友隱私部位,又利用到另名女子家過夜機會下藥性侵並再次偷拍,嚴重侵害2名女子隱私、性自主,依6個妨害秘密、1個乘機性交罪,判蕭有期徒刑4年6月。
蕭的前女友再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主張遭蕭男偷拍後常常擔心不雅影片遭散布,造成她常常感到低落甚至影響學業,甚至對社交行為感到恐懼、害怕,精神上受有嚴重痛苦,對蕭求償精神撫慰金120萬元。
對此,蕭沒有到庭辯論,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民事庭審酌,蕭趁和前女友交往期間沒經她同意,多次拿手機偷錄對方裸體、性愛過程,嚴重侵害女子隱私,審酌雙方職業收入、侵害程度等,判蕭應給付女子20萬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