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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鮮肉與少女嘿咻1次懷孕 借錢賠償求原諒獲緩刑
南投20多歲蕭姓男子與13歲少女交往,成為男女朋友。蕭男經少女同意,在車上發生1次性關係,不久少女發現懷孕,告訴導師,少女父母獲悉後對蕭提告,蕭男被告後,向農會貸款賠償求原諒,達成調解。南投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蕭男大學畢業後就在自家的早餐店幫忙,2019年初認識年僅12歲、就讀小學6年級的少女,之後交往發展為男女朋友,2020年9月蕭男開車載少女去河堤夜遊約會,兩人談情說愛,並在車上發生性關係,不久後小女友發現自己懷孕了,在好友建議下求助國中導師,導師通報校方,並告知少女父母處置。
少女父母得知後,考量女兒還在就學,且心智及身體均未成熟,評估決定不應產子,帶她進行人工流產,同時帶女兒去報警,對蕭男提出告訴。蕭男面對檢警訊問坦承犯行,涉犯妨害性自主罪被起訴。蕭男在法院審理期間,為求得少女家長原諒,向農會貸款賠償女方,雙方調解成立。
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審酌,蕭男與少女交往期間,明知她未滿14歲,對兩性關係仍懵懂,卻仍與她發生性行為,致其懷孕、人工引產對其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影響,但考量他犯後坦承配合,且申請貸款賠償女方,態度尚可,女方也同意不再追究。
法官認為,蕭男過去沒前科,因一時失慮致觸法網,此次應知戒慎無再犯疑慮,因此將他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參加1場法治教育,同時禁止再對少女有任何親密行為,否則就依法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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