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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屋主太香?凌晨3點闖民宅摸一把 快閃男被判1年2月
屏東縣一名男子凌晨3點闖入民宅,見女屋主趴睡床上竟伸手撫背,女屋主驚呆嚇傻又不敢張眼,故意甩肩,詎料男子竟快閃走人。警方獲報逮到嫌犯移送法辦,雖然女屋主因未有財物損失當庭喊不告,但法官審理發現,男子4年前也侵入民宅襲胸,再闖民宅摸背顯為滿足個人慾望,一審依猥褻罪判1年2月徒刑,可上訴。
闖民宅摸背案發生於去年4月8日,男子落網後辯稱,闖民宅是想竊取財物,因為見女屋主趴在床上,以為發生什麼事,才會用手推一下,沒有猥褻意思,並稱摸之前就知道躺著的是女生,因為頭髮很長,如果躺著的是男生不會去摸,因為對男生沒興趣。
男子對犯行輕描淡寫,女屋主卻飽受驚恐,她睡夢中突然感覺有人在摸背,後來越摸越大力,一開始輕輕的,一度讓她以為是壁虎掉到背上,但後來摸的範圍越來越大,還在背上來回移動,好像在安撫小孩摸來摸去。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女屋主不習慣關燈睡覺,男子稱侵入民宅只為竊取財物,但進門後沒關燈,也未翻找財物,逕入房間,顯無竊盜犯意,因女屋主審理時當庭撤回告訴,無故侵入住宅罪不受理,惟男子以手以大範圍、來回撫摸背部,顯為滿足個人慾望,依乘機猥褻罪判1年2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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