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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水電工KTV硬上傳播女 還詭辯:覺得反被小姐性侵
台中謝姓水電工到KTV叫傳播小姐陪酒唱歌,卻強拉到空包廂硬上,還反控是小姐主動向和他性交,自己拉手摸下體、坐上大腿,更稱「我倒覺得是被小姐性侵」;但法院比對證詞、驗傷及DNA採證等不採信謝辯詞,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謝男2021年10月3日到台中某KTV唱歌,並找傳播小姐到包廂喝酒聊天,但謝藉酒壯膽竟起色心,強拉1名小姐到隔壁空包廂強吻襲胸,還前後對她指侵、性侵得逞。
小姐激烈反抗大聲尖叫,但仍慘遭謝用手腳強壓在沙發上,過程中全身多處抓傷、挫傷及紅腫,事後經告知酒店經紀到場將她載走並赴警局提告。
審理時,謝男否認性侵,還反控「是小姐主動要和她性交」,更稱被小姐拉手去摸她下體、小姐主動坐上他大腿,但因為喝了很多酒「不知道當時有沒有勃起」。
謝男還說,過程中有跟小姐說不想要,但對方還是硬要,甚至表示「我倒覺得是小姐性侵他」等語;謝的辯護人也稱,小姐證詞不一,也無證據顯示謝有違反她意願發生關係。
小姐證稱,和謝才認識3天,當天是第2次做他的台,卻遭撲倒在沙發上,自己也拒絕說「不要這樣,這樣下去我會瘋掉」最終仍遇害;法院比對小姐歷次證詞,前後大約一致沒有明顯矛盾或瑕疵。
另酒店經紀也說當天小姐痛哭、不停凶謝男,且醫院也在小姐下體採集到謝的DNA,驗傷也認為她遭性侵等,不採信謝辯詞。法院審酌,謝硬上小姐害她身心受創,犯後否認狡辯沒有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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