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控制5年淪性奴 逼拍裸照匯錢 狼師重判25年
南部某補習班李姓主任長期誘騙國、高中少女拍裸照,以揚言散布為由逼對方性交,期間至少11人受害,檢警查扣驚見近600張不雅照,有少女稱遭李控制長達5年,不斷傳裸照、匯錢給他;法院痛斥李男將少女當支配客體,依兒少性剝削等一共5罪,重判他25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李男從2015年起就在臉書上假冒女性帳號,隨機向多名國、高中少女私訊,佯稱在徵求內衣模特兒,騙對方提供自拍內衣、裸照,甚至是不雅照就可以拿到酬勞,結果前後有11名少女受諞,先各傳15張至71張裸照給李男。
但其中有少女事後認為不妥,反悔表示想放棄工作,李就另用假帳號恐嚇她害朋友賠錢、揚言散布,脅迫少女每天傳裸照、逼她滿16歲就去打工賠錢,對方被嚇到不得已,從國中、高中一連拍了近600張猥褻不雅照、影片,還匯11萬8500元給李男。
李2017年間,還約另名高中少女佯稱當面給她酬勞,卻到汽車旅館逼迫稱「脫衣拍照才有錢」,還擋住門不讓她離開,最後強拍裸照、性交得逞;警方接獲多起少女報案,2020年12月在高雄住處被搜索落網。
審理時,李男矢口否認,辯稱不知少女年紀、確實有談模特兒工作,照片要審核等;有少女證稱,2015年讀國一起被搭訕,之後又被威脅散布裸照,一直持續遭李控制長達5年,期間不斷傳不雅照、匯錢給他。
李還會質問「明天交自慰影片」、「我看直接公開妳好了」,少女就繼續傳裸照、匯錢過去,照片更是極其隱私、客觀足以引起一般羞恥猥褻物,可見少女是被恫嚇才傳。
法院審酌,李男已逾而立之年智識健全,為滿足私慾長期將被害女子當成支配、掌握的「客體」而戕害,且擔任補習班主任教學對象從國小至高中生,更自稱「一直很想當老師」,犯後卻狡辯毫無愧疚,戕害少女身心。
法院審理後依3個以脅迫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各判10年6月、8年6月、8年2月,依2個以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各判5年10月、7年10月,5罪一共應執行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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