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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被懷疑下藥!拿槍抵少女頭強迫脫裙性侵 判關7年半
林姓男子2018年和未滿14歲少女等4人一同到旅館飲酒,不滿被少女懷疑下藥,拿槍抵住少女太陽穴嗆「你說我下藥是嗎?」並要求少女脫去衣褲,性侵得逞。一、二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林2018年9月24日為幫忙處理少女之間的裸照糾紛,相約少女、其他人到新竹市某旅館見面,4人在房間內飲酒,而少女與另名女子到廁所討論後達成和解,便出來繼續喝酒,卻因不明原因感覺頭暈、想吐,懷疑遭人下藥。
少女為避免林察覺有異,只告訴另名女子來求助,但對方仍轉知,引起林不滿,持槍抵住少女太陽穴,質問「你說我下藥是嗎?」並要求其餘2人到廁所,再要求少女脫去裙子和內褲。
少女心生畏懼只能服從,被林性侵得逞;隔年,少女因另案與社工會談時告知遭性侵一事,依法通報。
法院考量林為了滿足一己性慾,持槍抵住少女並性侵,漠視身體及性自主權,戕害少女身心健康,惡性重大,犯後一再辯解及否認犯行,未見悔意,一、二審判7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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