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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衝到兒子安親班找丈夫 人妻傷心流產求償獲賠45萬
保險業林姓女子2020年間因陳姓女子跑到兒子的安親班試圖聯繫丈夫,並曝光和丈夫生下女兒,林女因此身心俱疲,甚至流產,告陳女侵害配偶權,求償8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陳女的侵權行為與流產之間,非毫無關聯,判應賠償45萬元。
林女主張,2011年與葛姓丈夫結婚,不料7年後,丈夫的同事陳姓女子從2018年起和丈夫超過男女交往分際,發生性行為,甚至生下一個女兒,破壞她的婚姻美滿幸福,害她流產、生病、名譽受損,請求賠償80萬元。
同樣從事保險業務的陳女則主張,因為女兒健康問題,必須和女兒的父親葛男聯繫,無意破壞林女的家庭和諧,另林女未舉證流產、罹患疾病、名譽受損與她的行為有因果關係。
法院認為,陳女坦承和葛男交往到2020年3月,因多次聯繫未果,竟前往林女兒子就讀的安親班試圖聯絡,曝光兩人感情、產下女兒等事情。
法官審酌,林女遭陳女破壞婚姻,家庭生活受到劇變,更飽受外界異樣眼光,勢必身心痛苦不堪,林女主張的流產、罹患心理疾病,倍感個人名譽受害等,與陳女的侵權行不是毫無關連性,陳女僅空言否認,實屬無據。陳女應賠償林女4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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