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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打「分手砲」 女遭囚10小時機智獲救
警方調查發現,詹男和女友交往多年,最近兩人感情出現摩擦,詹男不願分手;六日上午八時許,詹開車到女友住處等候,想挽回這段感情。
詹男見女方下樓準備出門不理他,直接強拉她上車,隨後載著直衝鳳山區一間汽車旅館。女方原以為詹男只是想「好好談一談」,雙方互敞心事,未料詹男情緒失控,動手甩她巴掌。
當天女子生理期,詹仍強逼她「分手砲」,女子擔心遭到暴力相向,只能配合,被性侵兩次;結束後詹男仍不准她離開房間,控制行動達十小時。
女子擔心生命危險未觸怒詹男,降低他戒心後,再稱沒帶衛生棉,請詹男去超商幫忙購買,詹沒有起疑外出,女子趁詹離開立即求助汽車旅館服務人員報警,警方趕到,女子當場求救;詹男一回房立刻被捕。
詹男承認甩女友巴掌,但否認性侵,強調兩人是「自願」發生性行為,但女子出示身上紅腫傷勢,強調是遭詹男逼迫。
檢方不採信詹男說法,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等罪,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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