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退伍仍騙週五離營 女失軍眷身分揪出外遇
張姓職業軍人外遇,但他退伍後仍假裝禮拜五才放假回家矇騙妻子蔡姓女子,實則與小三同居。蔡女就醫發現失去軍眷身分發現騙局提告,高雄地院簡易庭判張男和小三賠10萬。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為,夫妻互守誠實是為確保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必要條件,蔡女提出丈夫和第三者前去旅館、親密餵食等照片,確實已逾越一般交往份際。
法官認為,張姓女子明知張男為蔡女丈夫,但卻仍以親密男女朋友方式交往,甚至共同出入旅館及餵食,行為已不法破壞張女婚姻關係,不法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經審酌被告2人的財力收入,判決2人應賠償張女新台幣1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職業軍人和蔡姓女子民國102年結婚,但因和張女發生婚外情,他因此長期假裝禮拜五才從部隊放假回家假象,實際上則早已於去年6月退伍,並和張女展開同居生活,期間更發生多次性行為。
蔡女去年10月8日因病就醫,赫然發現自己已失去軍眷身分,經詢問丈夫才知道張男長期欺騙,甚至退伍後和第三者同居,據此向2人提起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求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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