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網友要求同居被拒 持剪刀抵頸2度性侵她
男子阿火(化名)取走女網友小美(化名)的機車、住處鑰匙,在認識僅8天情況下,要求與他同居被拒,即火爆以手勒住她脖子往後拉扯,再將她往床上丟擲,持剪刀抵住她頸部,先後性侵2次得逞,阿火辯稱是你情我願,法官不採信,二審合議依傷害罪將他判刑8月;另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火於去年3月28日,透過社群網站認識小美,對她心生好感,2人於4月4日初次見面後,復相約次日下午,在小美住處見面,由小美搭載她未成年幼子,與他各自騎乘機車,前往他的租屋處,稍事停留後,再搭車至百貨公司購物、用餐,再一同搭乘Uber將她的兒子送至她前配偶住處。
阿火利用小美短暫下車而未攜帶隨身物品機會,乘機取走她機車、住處鑰匙,同晚間返回他租屋處附近時,他表示鑰匙在他手中且拒不返還,並逕自上樓返家,她為取回鑰匙,遂跟隨他一同進入租屋處,隨後,阿火不斷質問她是否同居被拒,2人僵持不下。
至6日凌晨,小美放棄取回鑰匙而欲直接開門離去,阿火見她去意甚堅,徒手拉扯她的頭髮或包包,或以手勒住她的脖子往後拉扯,再將她往床上丟擲,致她的頭部、手臂撞擊牆壁、床鋪,因而受有後腦杓撞擊、頸部瘀青、雙手臂瘀青、抓傷、挫傷等傷害。
阿火又持剪刀抵著小美脖子, 恐嚇稱「如果再反抗,就會用剪刀刺死你」,違反被害人意願,2度性侵被害人得逞。經被害人報警處理,阿火辯稱是你情我發生性關係,法官不採信,予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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