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他擁她的性愛影片 一再要脅性交重判11年6月
沈姓男子以交友軟體結識18歲女學生,得知對方找男友條件是醫師,假冒醫師和女學生交往,拍下與對方性交影片後,一再持影片要脅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判決沈有期徒刑11年6月。
合議庭審理認定,沈有多個犯行,先依1個乘機性交罪判沈有期徒刑3年10月,再依7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各判沈有期徒刑7年6月,另依強制罪判沈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訂應執行刑。可上訴。
沈姓男子2018年7月以CHEERS交友軟體與即將滿18歲的被害人交往,發現對方想找醫師為男友,即隱瞞已婚身分,假冒大型醫院的婦產科醫師與對方約會。
檢方指控,沈將被害人帶往台北市中正區某飯店,在房間內與她發生性關係,另拍下對方的裸照、性交影片,取得不雅裸照、性交影片之後,「擁照自重」,7次以散布裸照、影片脅迫被害人再與他性交。
此外,沈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以持有裸照、性交影片為籌碼,威逼被害人繼續傳送裸照給他,被害人母親向警方報案,沈的犯行曝光,檢方起訴沈。
沈否認犯罪,辯稱「我和她之間是約砲」、「她都是自願和我發生性行為」、「我並沒有強迫她」,但承認與被害人第一次性交時,就拍了裸照、性交影片。
被害人稱,沈有她的裸照、影片,還說要散布裸照和影片,要讓她爸媽知道、要讓學校知道、要讓她成為網紅,「我感到很害怕,只好再和他性交」,法官認為,被害人的說詞,有臉書對話紀錄為證,認定沈成罪。
判決書指出,沈姓男子利用被害人渴望找醫師男友的心理,假冒醫師性侵,並拍攝被害人裸照、性交影片,威脅繼續與他性交、繼續傳送裸照,行止不當至極,考量沈想談和解卻未達成,依法判決。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