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恐怖箱」騙6女學生摸他生殖器 她摸到熱熱的嚇哭
林姓男子自製「恐怖箱」,將生殖器裝進箱內,並在紙箱左、右兩側打上圓洞,再到桃園市蘆竹區某國中附近佯稱要做「問卷調查」,誘騙6名少女伸進箱子摸他生殖器。女學生發現摸到林的生殖器後覺得噁心,報警抓人,桃園地方法院判林8月徒刑。檢方認為刑度太輕而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等罪判林2年徒刑,但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服120小時義務勞務。
去年3月18日下午3點45分,林帶著紙箱到國中附近等待學生放學,他將紙箱放在肚子下方的位置,讓生殖器穿進紙箱內,再攀搭2名女學生,騙稱「猜對紙箱裡的東西就有獎品」。2名女生各從紙箱左右兩側的洞口伸手,卻摸到生殖器,覺得噁心、連忙抽手。
下午4點時,林開車到蘆竹區海山路與油管路路口附近,看到一名穿制服的國中女生靠近,他掰稱要做「問卷調查」,也騙這名女學生摸下體。4點40分時,林再轉移陣地繼續騙3名女學生得逞。
第一名受害的女學生表示,紙箱放置的位置一直沒移動過,她才覺得摸到了男生的生殖器,覺得很不舒服。也有女學生說第一次伸進去摸時猜不到,又伸進去摸第二次,在裡面摸到奇怪的東西,她問「是什麼?」,林回答「是玩具」;因「玩具」熱熱的,她覺得很害怕,後來才驚覺是他的下體。
另有女學生回家大哭,她述說伸手進紙箱就覺得怪怪的,因為「熱熱的」,她離開時有看到箱子裡面是男生的生殖器,覺得噁心。
高等法院認為,林姓男子若不用這種騙人的方式,這些女學生根本不可能摸他的生殖器,且有3名女學生第一次「沒摸到」,他還催促再摸一次,這顯然犯刑法所規定「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猥褻。
檢察官認為,被害人多達6人,其中有4人不到14歲,林利用幼童天真、難揭他惡行的特性來犯罪,傷害她們的心靈,一審僅判刑8月實在過輕。
高院則認為林已認罪,也與其中2名被害人達成調解,加上他事發後也到身心科診所就醫半年,可見是一時失慮。高院認為他應無再犯之虞,雖撤銷改判為2年徒刑,但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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