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套房裝攝影機防小偷 抓到老公與女會計嘿咻
陳姓商人發生婚外情,背著老婆與黃姓女會計在他所購的小套房嘿咻,妻子小蘋(化名)發現老公夜不歸營,調閱小套房裝置的攝影機,竟然看到老公與女會計的性愛畫面,經小蘋請求損害賠償,台中地院法官認2人嚴重侵害小蘋的配偶權,判決陳姓商人與黃姓女會計連帶賠償小蘋精神慰撫金新台幣50萬元。可上訴。
陳姓商人辯稱是因與小蘋長期家庭不睦,乃向黃姓女會計訴苦,2人始發生婚外情,他坦承2度與女會計發生性關係,出遊照片亦屬實,他目前業已結束不倫關係,但他認為小蘋違法取得的性愛光碟,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合議庭認小套房是小蘋與陳男放置收藏物品的用途,故有裝置攝影機。小蘋進入與陳男婚後購入小套房,檢視套房內所裝設之攝影機,翻拍錄影畫面,對於陳男隱私或秘密通訊所造成侵害程度,遠低於小蘋配偶權的重要性。
法官強調,民事妨害他人婚姻權益不法行為,常以隱秘方式,小蘋舉證極為不易,實難苛求小蘋必須另採其他方式加以取證。因此,合議庭認為小蘋提供翻拍錄影畫面的證據方法,認定有證據能力。
合議庭審酌,小蘋與陳男結褵近30年,陳男與黃姓女會計發展男女關係親密感情,破壞小蘋婚姻及家庭情節重大,考量2人加害情形,以及被害人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判決陳男與黃女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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