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和國手啟蒙教練婚外情 前夫控:孩子壓力大到休學
葉姓婦人離婚前和桃園某學校莊姓教練發生婚外情生小孩,莊曾是某國手啟蒙教師,數度登上媒體版面,葉的前夫主張配偶權被侵害,婚外情一事傳遍校園讓孩子壓力大到休學,對葉、莊求償200萬元;法院判葉女應賠前夫30萬元,莊部分無法確定他事前已知葉女已婚身分,予以駁回,可上訴。
葉的前夫主張,和妻子婚後育有2子,2019年5月對方藉故吵鬧迫於無奈才離婚,不久後得知讀高中的兒子辦休學,之後又接獲法院開庭通知,才驚覺葉同年11月底生下1名小孩,回推受孕期間雙方尚未離婚,依法推定是2人婚生子女,但生父證實為莊男,葉才代小孩對他提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他還說,莊男是兒子高中的體育老師兼教練,也清楚他已婚有配偶,卻仍和葉女性交生子,除了侵害他配偶權,2人交往事情傳遍校園,導致兒子在校園遭受嘲笑,自尊受創休學,自己為此痛苦不堪,對莊男、前妻葉女求償200萬元。
對此,莊男辯稱,認識葉女時不知道她還沒離婚,彼此是因教練、學生家長關係而熟識,是直到葉女辦離婚才知道她當時仍有家庭;葉女則說,2016年就和先生分居,對方沒執行丈夫義務,沒有照顧他們母子,她坦承婚外情生子,並稱沒有和莊告知自己尚未離婚。
法院查,葉女當時為有配偶之人,婚姻持續期間和莊交往生子,侵害先生配偶權明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審酌雙方職業收入、侵害程度等,判葉女應賠償前夫30萬元。
莊男部分,因為葉的前夫無法舉證莊明知葉已婚仍和她性交,且葉前夫也自稱,和葉2017年就沒住在一起,也不曉得莊知不知道葉的婚姻狀態。
法院認為,葉女和前夫長期分居,並由她獨自扶養小孩,從外人看來,確有可能誤認葉已離婚,難僅以莊是體育老師、教練,就認定他知道葉的婚姻狀況,認為葉前夫對莊求償無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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