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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趁看電影下藥迷昏少女性侵 雖賠80萬仍重判7年2月
張姓現役軍人去年帶18歲的女網友小蘋(化名)看電影,在電影館包廂內,趁她不注意時,在飲料中下藥迷昏被害女,性侵害得逞,雙方以80萬達成和解,台中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張判刑7年2月。可上訴二審。
判決書指出,張男原是現役軍人(已於去年5月28日退伍)。張於去年4月初,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甫年滿18歲少女小蘋,雙方相談甚歡,相約4月26日上午,在台中火車站附近之7-11超商見面,並一同前往台中市區某電影館欣賞電影。
同日上午11時26分,2人挑選完影片並進入包廂後,張利用小蘋專心觀看電影而未能注意之際,趁機將他先前向不詳人購買含有不明成分藥劑竹液體,摻入被害人飲用的果汁內,使小蘋喝入果汁,並因不明藥劑作用而逐漸陷入昏迷狀態,不省人事而癱軟在包廂內的沙發上。
張見她無力抵抗,趁機性侵害得逞。他唯恐東窗事發,乃射精在她體外,惟仍有部分精液滴落在她內褲褲底上。張趁被害人意識尚未完全清醒前,將她的衣物穿回,並偕同她離開電影館,而她返回住所之公車上逐漸恢復意識後,始察覺異狀,並在家人陪同下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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