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台女赴美賣淫 警破跨國集團
警方調查,卅一歲林姓女子與美國色情應召華人業者合作,上網替賣淫女申請美國旅行授權(ESTA);從事酒店小姐經紀的廿九歲陳姓男子,負責在臉書、IG、推特、微信張貼「赴美高薪工作」廣告,招募外型小模等級台籍女子,由林女面試。
應召女赴洛杉磯、舊金山後,住業者提供租屋處,依外型及時數標準,每次性交易四○○美元起跳,最多廿四小時不限次數四○○○美元,外出伴遊一五○○至二萬美元,參加飯局一百美元;業者抽佣約四成。尋芳客主要是當地華人,也有美國人或各國觀光客。
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見不少台女隻身前往,沒有薪資證明或入學許可,還有人出境再入境,過濾二○一八年一月至去年二月五十餘名可疑台女,攔截其中再入境十四人,有人坦承赴美賣淫。
美國在台協會(AIT)去年六月轉相關情資給我國,刑事局國際科追查,本月四日在台北市萬華區拘提林女、陳男及廿五歲車伕林姓男子,三人認罪。
警方查扣電腦發現存有「美國通關指導原則」,教導女子入境時保持鎮定,面對美國官員詢問可回答訪友,另有「通告價目表」,發現除了美國,集團還仲介女子赴加拿大多倫多、溫哥華及澳洲雪梨、墨爾本賣淫。
被美方拒絕入境十四名台女以證人身分到案,自稱無業或家管,警方懷疑多是酒店小姐或傳播妹。
警方說,台灣加入美國免簽證計畫多年,只要沒前科、在美無犯罪紀錄或未被美方列黑名單,經上網申請,可持台灣護照赴美從事觀光或商務九十天;犯嫌利用媒介性交易,引起美方重視,將協助美方追查在美應召業者,並通報情資給澳洲與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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