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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警務員露營區浴室偷拍隔壁女洗澡 辯測試浴室安全遭訴
高雄市鳳山警分局陳姓警務員與李姓妻子,8月間至台中市和平區露營,在露營區浴室頂端縫隙,涉嫌偷拍林女洗澡,經林女發現求救,林女的丈夫趕到,阻止陳離去並報警處理,陳男辯稱「以為隔壁間是我的妻子李女,始持手機拍攝,用以測試露營浴室安全」,台中地檢署今天依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49歲的陳姓警務員於8月10日中午,在台中市和平區裡冷巷露營區浴室,趁林女在浴室洗澡,在林女洗澡的隔壁浴室,手持手機自隔壁浴室,透過浴室隔間頂端縫隙,由上往下偷拍林女洗澡。
適林女洗頭時抬頭,發現有手機鏡頭對她拍攝,連聲尖叫、大聲求救,林女的丈夫詹男與友人遊趕到浴室,發現陳男正欲離去,乃當場阻止陳男離去,並在陳男手機內,發現有林女洗澡影片,遂報警處理。
陳男於偵查中認罪,稱「以為隔壁間是我的妻子李女,始持手機拍攝,用以測試露營浴室安全」,陳男的妻子李女證稱「丈夫有詢問是否要去流澡,而我因為露營東西尚未收完,故丈夫說要先過去」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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