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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女學生交男網友二度偷嘗禁果未返家 母親抓包提告
新北市一名15歲國中女學生於今年中二度放學後未回家,經母親追問才承認與戴姓男子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勃然大怒報警提告。新北地檢署日前依性交罪起訴。
起訴指出,今年滿15歲的國二女學生,去年底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戴姓男子,今年5月中及6月初放學後,在戴男邀約下到其住處約會並發生二次性行為。
國中女學生因多次晚歸讓母親起疑,經追問才承認因結交男網友才晚歸,並坦承先後共發生兩次性行為,其母親聽完當場發怒,帶著女兒到警局報案提告。
戴男到案後坦承與國中女學生發生性行為,強調二人是情投意合。新北地檢署日前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起訴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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