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色情影片又10次言語性騷 一審判賠80萬 二審改判10萬
房地產仲介公司經理阿仁,三度傳送色情影片給女專案協理小蘋,還說「我要是妳男友,我一定會內射啊」「我太久沒作愛,你要跟我做愛嗎」、「可以去那邊打炮嗎」,10次以言語性騷擾,經小蘋請求損害賠償,一審判決阿仁賠償小蘋80萬,阿仁不服上訴,二審認雙方是同事而非男女朋友,認阿仁侵害她的人格權,考量雙方資力、經濟等,改判阿仁賠10萬。不得上訴。
小蘋(化名)請求損害賠償,指出阿仁(化名)是房地產仲介公司經理,而她是專案協協理,他利用執行職務之便,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詞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侵害干擾她的人格尊嚴。
被害人小蘋指控,阿仁於去年6月20日、21日、24日,以LINE傳送色情激情圖片,以歧視而損害她的人格權。
阿仁又從去年3月30日至7月23日性騷擾小蘋言語輕佻稱「我要是妳男友,我一定會內射啊」、「我太久沒作愛,你要跟我做愛嗎」、「可以去那邊打炮嗎」、「晚上要去開房間嗎」、「順便開房間嗎」、「您親我一下,我就教您」、「週二我們去做愛」、「我性慾滿滿隨時想跟妳嘿咻」。
阿仁辯稱,小蘋提出的通訊軟體LINE對話記錄及簡訊等截圖並無詳細日期,且有刪減前後對話之疑慮,2人間原有曖昧,亦多有充滿性暗示互動,她與其他同事亦會互開黃腔,小蘋離職後,聽聞他人轉達他的婚姻生活後,另生仇恨,故提起本訴訟。
合議庭以雙方屬同事而非男女朋友,阿仁藉詞雙方互動良好、自己講話直接所傳送照片、言語,客觀上足以讓小蘋感到遭受冒犯、難堪,進而產生不安全感,小蘋主張人格法益遭受侵害,應屬有據。
法官審酌雙方財產狀況,小蘋名下無不動產,阿仁名下有一筆房屋、一筆土地、一台BMW汽車,並考量性騷擾之方法、頻率、內容,2人資力、經濟 狀況等,認本件慰撫金以10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尚屬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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