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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死亡還未滿1年 她與人夫嘿咻判賠40萬
少婦小蘋不滿女子小秋多次與她的老公阿雄至摩鐵嘿咻,使她承受很大的痛苦,請求損害賠償,小秋辯稱縱然她與阿雄一同去過摩鐵,但不等同有發生性行為,法官查出小秋自承她的配偶過世未滿1年卻發生此事,遭母親罵不檢點,不知如何面對母親,足證小秋與阿雄至摩鐵嘿咻,判小秋賠償小蘋新台幣40萬元。可上訴。
小蘋(化名)主張她與阿雄(化名)為夫妻關係,小秋(化名)明知阿雄是有婦之夫,於2018年12 月至2019年7月,以每週至少2次之頻率,前往台中市區的摩鐵嘿咻,多次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侵害她的配偶權情節重大,致她遭受極大之精神上痛苦,更因此引發她子宮頸病變,因此請求損害賠償。
小秋否認與阿雄嘿咻,並稱屢屢遭他糾纏,也一再拒絕他的糾纏與邀約,縱任她與阿雄一同去過摩鐵,然不當然等同有發生性行為,小蘋應就她與阿雄曾發生性行為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法官參酌小蘋所提出小秋與阿雄的錄音檔案及譯文,小秋說「她都說要提告了,我媽把我講的很難聽」,阿雄「我是不知道誰跟妳媽媽說的,真的不是我說的」,小秋「我不知道怎麼回去面對我媽他們」。
小秋又說「對吧,我媽那一關,我媽罵我我怎麼那麼不檢點什麼什麼的,女婿還沒對年勒,你現在就給我搞成這樣什麼什麼的,我媽也叫我不要把小孩帶在身邊啊,她覺得我會帶壞小孩啊,她說你一個媽媽做成這樣子」。
承審法官從阿雄與小秋對話內容,足見小秋承認有多次與阿雄至汽車旅館之行為,小秋並表示因其配偶過世未滿一年卻發生此事,遭其母罵不檢點,不知如何面對其母,足證兩人確有多次至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遂判決小秋賠償小蘋新台幣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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