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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撿屍帶至摩鐵剝光 千鈞一髮醒來逃過一劫
台中市民陳男去年底,與友人至夜店飲酒作樂,見酒醉女子小蘋意識不清的進入他們的包廂,帶她至附近的摩鐵,脫光她的衣物,欲性侵害時,她突然甦醒佯裝上廁所,在廁所內報警,事後雙方以25萬元達成和解,法官予以減刑,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將他判刑10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12 月16日凌晨,與友人在台中市南屯區夜店包廂內飲酒作樂時,見因酒醉而意識不清女子小蘋(化名)闖入包廂,認有機可乘,即與不知情之男性友人共同將她攙扶步行至附近的摩鐵房間內,陳的友人隨即離去。
同日清晨,陳男見小蘋仍因酒醉而沈睡且毫無意識,脫去被害人及他身上的全部衣物,欲玷辱她時,小蘋突然甦醒並見到此景,朦朧中先受到極度驚嚇並逐漸清醒後,方知悉她因酒醉失去意識而遭陳男帶至旅館,並即將受到性侵害。
被害人小蘋為免遭到陳男性侵害,先假意對陳稱要如廁後,即在廁所內撥打電話向夜店公關友人求救,並再對陳男假意稱欲外出拿東西,一定會再返回旅館等語。陳男信以為真,始同意小蘋離去。她離開後,隨即搭乘夜店公關友人車輛離去,始免遭陳男性侵害而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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