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與女友扛醉女返家慘賠20萬 竟是這招撿屍得逞
高雄李姓男子前年5月與女友載酒醉的女性朋友返家,將意識不清、全身癱軟的她揹上她租屋處,並把鑰匙交給大樓管理員暫時保管,不料僅隔半小時,李以有東西遺留,獨自又到她家,竟起色心涉性侵得逞,事後遭提告;全案審理時李賠20萬達成和解,高雄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1年10月徒刑,宣告緩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2017年5月19日上午9點多,與顏姓女友一起到高雄漁人碼頭附近KTV歡唱,認識這名女子,由於她剛和男友分手心情不佳,猛灌酒導致在包廂廁所猛吐,且意識不清,李及女友於是開車載她回鼓山區租處,李當時還揹她上樓,跟女友待在租處約半個小時才一起離開,並將女子鑰匙暫時交給管理員保管。
不料李姓男子載顏女返家後,認為自己手鍊及手錶遺留在該名女子租處,自行折返回去,向管理員拿取鑰匙,一進入卻撞見女子僅穿著上衣、內褲,仍在客廳嘔吐,於是把女子抱至房間床上,卻起了色心,脫她衣褲乘機性交得逞。
不過李離去後,女子意識隨即回復,打給顏女詢問,得知剛進入的是李姓男子,氣得報警處理。
李姓男子到案後承認犯行,審理期間以20萬元達成和解,並立即分次付清;合議庭考量,李和女友共同協助酒醉的被害女子返家,竟辜負該女子的信任,起色心乘機性交得逞,但有盡力彌補、誠心悔過,依法減刑,判1年10月徒刑,且相信李應不會再犯,宣告緩刑4年,條件為接受法治教育5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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