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台積電法說後收黑!魏哲家鬱卒、法人卻喊上5000元 內外資目標一次看

拍捏頭錯位照…陸交換生發文稱「小小賴清德拿下」 遭移民署驅逐出境

MLB/道奇老化速度太快、魔力消失 洛時:無緣3連霸主因是大谷翔平

毒犯一眼就認出?北市偵防車大改版 10車款、車牌隨機換

台北市刑警辦案使用的偵防車,過去因車款過度集中,甚至被基層形容「一眼就認得出來」。北市警局今天表示,今年起已擴增10種偵防車款供各單位依勤務需求選購,車色也可自行挑選;新購偵防車一律採隨機取號申領車牌,現有車輛則不定期更換車牌,降低跟監、埋伏時遭犯嫌識破的風險。

北市偵防車辨識度問題去年底遭議員質疑。根據當時調閱資料,北市刑大及14個分局共配置249輛偵防車,其中同一廠牌、同一車款平均占58.63%,各單位比例介於37.5%至72.73%;大同分局11輛偵防車中,就有8輛屬於同款,士林分局同款比例也超過7成。

有基層刑警反映,偵防車主要用於跟監、埋伏、拘提等刑事勤務,外觀本應愈普通、愈難辨識愈好,但部分毒犯、不良分子早已熟悉警方常用車款,看到車輛就可能提高警覺;甚至有員警因擔心「露餡」,辦案時另找租車或私人車輛代替。另有刑警指出,部分偵防車車號可從公開資訊查到,也可能影響勤務隱密性。

北市警局表示,去年11月經議員質詢後全面檢視偵防車採購、車牌申領及資訊公開方式。過去偵防車考量車內空間、維修便利及使用滿意度,選擇車款較為集中,今年則擴大為10種車款,由各單位依實際需要自行選擇車型及車色。北市警今年初回應相關爭議時,也已表示將朝車款多元化及降低車牌辨識度方向調整。

車牌部分,北市警表示,新購偵防車全面採隨機取號方式申領,既有偵防車則採不定期更換車牌,另將減少車號資訊公開揭露,避免犯嫌透過固定車型、車色或車牌掌握警方行動。

北市警表示,偵防車是第一線刑案偵查重要工具,後續將持續檢討車款配置、車牌管理及資訊公開方式,並依實際勤務需求調整。

台北市警局。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警局。報系資料照

北市 毒犯 議員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桃園路邊停車格全面智慧化 APP繳費、查空位將可一次搞定

苗栗警淪詐騙集團內應!公然出賣同僚、洩檢舉人情資 二審重判2年4月

喬裝變身 學者:勿踩陷害教唆紅線

喬裝偵查 逮雙屍殺手

相關新聞

記者爆鏡週刊集團資金遭恐嚇報復?黃國昌挨告反嗆:中文有問題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質疑精鏡傳媒資金來源,提及上報記者報導相關新聞遭「塞釘子」報復,引發精鏡傳媒不滿自訴控告黃加重誹謗罪嫌。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黃出庭批精鏡傳媒「中文有問題」,濫訴浪費司法資源。全案辯論終結,一審訂11月13日宣判。

吸毒幻覺?請長假員工闖行政院對面社福協會縱火 掛「火衣」大喊救命

行政院對面的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今天凌晨傳出驚悚縱火案。協會員工53歲陳姓男子不知何故,深夜持鑰匙闖入辦公室,在室內焚燒衣物後,將「著火中的衣服」懸掛在2樓窗外大聲呼救。警方獲報趕抵破門,見陳男情緒失控且持續以殺蟲劑對著打火機噴燒製造火焰,用拋射式電擊槍將他制伏並強制送醫,在場查獲毒品安非他命,警詢後依法送辦。

毒駕逆向騎到警察面前 吸甲基卡西酮上路還無照駕駛開罰逾12萬元罰單

高雄市鼓山警分局中洲派出所員警12日執行巡邏勤務時,在旗津區發現一名機車騎士不僅沿路逆向行駛、車身搖晃不穩,甚至大喇喇直接騎到警方正準備盤查其他車輛的位置,員警見狀隨即上前攔停,經唾液毒品檢測,當場驗出甲基卡西酮陽性反應,且進一步追查發現其駕照早已遭註銷,警方除依法開出總計超過12萬元的罰單外,全案也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影/破獲製毒工廠!彰警抄出市價7300萬毒品 2嫌羈押

彰化縣田中警分局破獲製毒工廠,查扣第三級、第四級毒品淨重72.75公斤,市價高達7300萬元,製毒的趙姓與黃姓兩名男子被聲押,毒品繳交彰化地檢署,大型製毒工具放置警分局倉庫保管。

檢察官吸毒…黃國昌質疑官官相護 劍青檢改:混淆視聽、煽動對立

對於新北地檢署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忠霖涉嫌吸毒予以緩起訴,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批評是讓自己人「安全下莊」、「包庇遮醜」等語,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稍早發出聲明反擊,表示「對此等混淆視聽、煽動對立、汙衊公衛制度之言論,深感唾棄」。

影/支開菜鳥…台南保全劫運鈔車上千萬鉅款 兄弟檔等4嫌聲押獲准

台南傳出運鈔車運鈔員監守自盜案,郭姓運鈔員昨下午至蝦皮自取店等商家收款後,將同車新人支開後駕車逃逸,隨後將車內1450萬元現金盜走,棄車後隨即騎事前準備好機車逃逸,警方循線逮捕郭姓兄弟檔在內4嫌,追回1255萬元,餘贓款則用在購買權利車,郭等4人經檢方訊後均聲押獲准。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