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沈伯洋遭24小時監控1個月 北檢起訴4徵信業者…港籍雇主發布通緝

不只跟監賴總統兒子!FBI曝張婉瑩疑查一名台灣反共官員住址

高教枷鎖/出走海外掌名校 李百祺:防弊失衡卡住人才

台中5月大女嬰頭髮驗出高濃度安毒 生母在旁吸喪屍煙彈...下場判1年半

台中李姓女子吸毒成癮,她不顧女兒剛出生5個多月,多次直接在她身旁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依托咪酯、安非他命,女嬰宛如被關在「毒氣室」內吸毒煙,檢警兩度上門搜索、採集女嬰頭髮驗出高濃度安毒反應,台中地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李女1年6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李女2025年1月產下1名女嬰,同年6月29日她明知孩子才5個多月大,竟在北屯區的租屋處施用毒品依托咪酯,隔天凌晨30日再施用毒品安非他命,釀身旁的女嬰同時吸入依托咪酯、安非他命毒煙。

警方7月1上門搜索,查扣毒品、吸食器及監視器畫面等,但李隨即又在8、9月間,持續在女兒身邊吸安非他命,因警方檢視監視器記憶卡發覺李婦涉有販毒嫌疑,報請檢方偵辦。

檢察官指揮警方9月2日第二度上門搜索,查扣3包安非他命還有分裝器具、磅秤等,檢方也指示要採集女嬰的毛髮,經送驗後竟高達甲基安非他命濃度7880pg/mg、安非他命濃度311pg/mg。

檢方訊時,李婦坦承在女兒身邊吸毒,也有監視器畫面、女嬰頭髮送驗報告,及警方查扣相關毒品、器具可佐證。

檢方發現,李婦才因毒品罪入獄,剛出監不久又再犯,可見不知悔改,偵結依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罪嫌起訴她。

台中地院審理時,檢察官和李女達成審判外認罪協商,李女已認罪,中院經協商程序後,依妨害未滿七歲之人發育罪,累犯,判李女有期徒刑1年6月。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ingimage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ingimage

台中 喪屍煙彈 頭髮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台中情侶吵架他竟拉紅貴賓陪葬 飼主狠刺愛犬脖子斃命...下場出爐

雲林校園8個月查出17人次涉毒超越去年全年 最小國中生、2人列管追蹤

桃機挾持割傷實習生 男認吸毒

台中狠父重摔男童鄰居制止 他竟遷怒兒子電梯內繼續踹

相關新聞

影/撞碎體大生國手夢!「別讓兒子血白流」言猶在耳 台中再逮毒駕男

台中市3日發生毒駕撞傷3名體大生事件,其中1生需進行顱骨重建手術、國手夢碎,母親在網路發文泣訴「別讓兒子血白流」,警方當晚即在案發路口附近查獲另名毒駕者。第二警分局持續強化查緝毒駕,今天清晨又在健行路查獲陳姓男子毒駕,車內飄出疑似毒品燃燒氣味,唾液快篩呈陽性,也查獲愷他命,警方當場逮捕、扣車,將聲請預防性羈押。

輿論譁然…殺3人才判死? 土城殺妻判決惹議

新北市男子謝文雄去年七月當街持廚刀殺死張姓妻子與小姨子,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依兩個殺人罪判處兩個無期徒刑,判決全文出爐,合議庭認為謝僅殺兩人,未達憲法法庭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八號中殺害「多數人」的概念,認為須殺三人以上始該當死刑,引起輿論譁然。

殺2人判無期 死者父痛批:恐龍法官

謝文雄持刀砍死妻子和小姨子,新北地院判決無期徒刑。死者父親張龍乾昨批審判長黃志中是「恐龍法官」,職業法官和國民法官有八票支持死刑,卻被黃一人推翻,他嘆連殺二人還不算「殺害多人」,政府乾脆廢除死刑,別用憲判字第八號騙老百姓。

冷眼集/職業法官不判死 拉國民法官擋箭

家暴殺人的謝文雄一審逃過死刑,十四年前犯下台南湯姆熊電子遊藝場隨機殺人案的凶手曾文欽,曾留下一句名言「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原本是有心求死故意激怒法官的話,卻一語成讖,成為台灣荒謬司法的寫照,更是殺人者最大的救贖,讓台灣成為死者家屬口中的殺人天堂。

軍工黑鏈 10業者洗晶片產地賣陸

美國半導體公司亞德諾(ADI)與德州儀器(TI)在台三家代理商,遭前員工及往來廠商涉假冒中山科學研究院等訂購高速軍工晶片,「洗產地」為台灣,賣給大陸軍工業者獲利三億六八二九萬元。新北地檢署依詐欺、偽造文書、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十名公司負責人,各求刑二至十年。

徐佳青被控安排兒冒充攝影官、東沙島特權爭議涉圖利 北檢一併偵辦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被控安排兒子冒充「攝影官」出訪、丈夫唐博偉疑濫用外館公務車。台北地檢署已分他字案,將徐列為貪汙圖利罪被告,並交由偵辦東沙島體驗營特權案的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一併偵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