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力拚二審!李文宗「背信可能認罪」 會計師端木正想緩刑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一審遭判刑17年,柯等7名被告與檢察官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處理「政治獻金案」,傳柯、柯辦公室前主任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及會計師端木正。

高院開庭期間,除柯文哲、李文娟否認犯行之外,李文宗否認公益侵占犯行,但關於「背信」部分,李文宗說,一審認定他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公款支付競總員工薪資,但基金會不可能不聘雇人員,一審判決認定支付所有人薪資都是背信「不合理」,希望可以指明較為明確的範圍。

李文宗委任律師補充,一審判決認為不應該支付全部人的薪資,而認定為背信,有不合理之處,若檢方出證能指明支付哪些人部分涉犯背信,「會評估是否有認罪的可能性」,也不否認李文宗確實有想認罪的意思。

至於端木正涉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一審否認犯罪被判刑一年,端木證上訴二審時卻「逆轉」認罪並請求輕判。律師今替他辯護指出,端木正願意坦承犯罪,承認檢察官起訴的事實和法條,檢方上訴指端木正否認犯行,量刑基礎事實已有改變。

律師表示,端木正願意以專長為社會服務,縱使他業務登載不實,但未造成實質損害,一審量刑比實務上重很多,即使本案是矚目案件,也應回歸實務及一般量刑,希望法院從輕量刑,請求得易科罰金之刑,並給予緩刑機會。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左)今高院二審開庭,與妻子陳佩琪(右)步出高院,柯文哲批評檢察官想製造冤獄。記者曾原信/攝影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左)今高院二審開庭,與妻子陳佩琪(右)步出高院,柯文哲批評檢察官想製造冤獄。記者曾原信/攝影

柯文哲案今天二審開庭,會計師端木正(圖)出庭。記者曾原信/攝影
柯文哲案今天二審開庭,會計師端木正(圖)出庭。記者曾原信/攝影

柯文哲案今天二審開庭,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圖)出庭。記者曾原信/攝影
柯文哲案今天二審開庭,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圖)出庭。記者曾原信/攝影

柯文哲 端木正 李文宗 李文娟 政治獻金案 京華城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我當然做無罪答辯」柯文哲主張撤銷一審判決 京華城案分3部分審理

一審重判17年…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二審開庭 手牽陳佩琪微笑不語

影/京華城案二審首度開庭 柯文哲:要求法庭直播

賓士男毒駕躲盤查...撞擊機車騎士致腦出血 二審依殺人未遂判6年徒刑

相關新聞

影/只因心情差…東大門夜市持西瓜刀揮砍路人 花蓮男3罪併發遭羈押

花蓮一名33歲李姓男子昨晚在知名景點東大門夜市持西瓜刀隨機揮砍路人,嚇得民眾四散奔逃,並有一名荷蘭籍女性遊客頭髮被削斷。警方在案發後1小時內火速逮人送辦,檢方複訊後認為李男涉犯恐嚇公眾、殺人未遂、恐嚇罪嫌重大,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晚間裁准。

二度輾斃護理師…狠男竟稱「覺得被針對」 法院急收押:恐會再犯!

林姓男子8日凌晨開1輛賓士經台中市中區柳川東路撞上陳姓護理師,他見陳女遭撞飛、重摔,竟向前折返後再踩油門,殘忍朝陳二度碾壓釀慘死;林落網後竟然自稱「覺得被針對」才下手,法院直言林男、陳女素不相識,林卻衝撞輾斃對方,恐有再犯之虞,依殺人罪嫌將他收押。

基隆監獄收容人猝死家屬質疑被打 2管理員涉壓制不當傷害致死送辦

55歲陳姓男子因毒品、肇事逃逸與不能安全駕駛等3案件遭通緝,警方6日查獲後解送至基隆地檢署,因陳男肇事逃逸罪被法院判1年徒刑,6日晚上9時押解至基隆監獄服刑。但8日清晨突失去生命跡象,送醫不治,家屬質疑被管理員打死。警今相驗調查死因,將再解剖釐清死因,訊後已將2名管理員依傷害致死移送檢方複訊。基隆監獄說,如有違失,將依規議處。

聲請羈押夜市殺人犯 花蓮警加強熱點巡邏

花蓮知名景點東大門夜市前晚發生男子酒後持刀攻擊事件,遊客嚇得四散奔逃,警方在案發後一小時內逮捕卅三歲李男,依殺人未遂、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送辦,檢方昨聲請羈押,警方也全面在縣內交通場所、夜市、觀光景點等人潮聚集處加強巡邏。

東大門夜市「大逃殺」 犯嫌落網稱心情差想博取眼球 花蓮警加強巡邏

花蓮知名景點東大門夜市昨晚發生男子酒後持刀攻擊事件,遊客嚇得四散奔逃,有如「大逃殺」。警方在案發後1小時內逮捕涉案李姓嫌犯,訊後依殺人未遂、恐嚇危害安全罪嫌移送,並已全面在縣內交通場所、夜市、觀光景點等人潮聚集處加強巡邏。

國慶府前維安奏效!他信義區喝酒「清晨酒駕以為沒人抓」...下場慘

雙十國慶慶典前夕,維安與交通執法全面提升,北市中正一警方日前在總統府周邊執行安全維護勤務,見顏姓機車騎士未依規定開大燈上前攔查,卻意外聞到他身上有濃濃酒氣,懷疑酒駕,經酒測酒測值達每公升0.50毫克,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