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重判17年…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二審開庭 手牽陳佩琪微笑不語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弊案,一審遭重判17年。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8)日下午3時首度開庭,包括黨主席黃國昌、黨團主任陳智菡均現身旁聽,現場也聚集大批支持者;柯則是壓線抵達法院未受訪,在小草高喊「柯P加油!」、「柯文哲清清白白」的聲浪下,牽著妻子陳佩琪進入法院,微笑不語。
高院首度開庭審理柯文哲案不敢輕忽,不僅提早規劃媒體採訪、民眾旁聽證領取動線,法院從裡到外也都有警力部署。據了解,今日將優先處理政治獻金案,傳喚柯文哲、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及會計師端木正,釐清4人是否認罪。
柯文哲遭起訴犯行,包括他任職台北市長期間,前後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210萬元、1500萬元賄賂,讓未達都更年限的京華城「準用」都市更新條例容積獎勵項目,違法循都市計畫法提出細部計畫變更,進而獲取20%容獎,換算不法利益逾121億元。
檢方也認定柯文哲擔任民眾黨主席時,私下收受600萬元,另以收取肖像權授權金、販賣「KP小物」、舉辦「KP SHOW」等手法,侵占6834萬餘元政治獻金,甚至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公款支付競總員工薪資,使基金會淪為私人金庫。
一審僅認定柯文哲收賄210萬元,本質屬於「前金後謝」,無法認定他在EXCEL檔「工作簿」上記載的「小沈1500」也是收賄證據;至於政治獻金案部分則幾乎成罪,依貪汙治罪條例收賄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分別判刑,定應執行刑17年。
值得關注的是,柯文哲一審犯刑法背信罪,此罪為最重本刑5年以下的輕罪,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原則上不得上訴第三審;若二審即判決確定,柯恐面臨牢獄之災,究竟能否翻盤成為「觀戰」重點。
另一方面,受柯文哲競總委任做帳的會計師端木正,一審因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遭判刑一年,上訴二審時卻「驚天逆轉」認罪並請求輕判,也為柯案增添不少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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