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對女大生下藥稱「只是開玩笑」 律師怒轟:把大家當笨蛋嗎?

知名<a href='/search/tagging/2/律師' rel='律師' data-rel='/2/167125' class='tag'><strong>律師</strong></a>王至德提到,以欺瞞或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者,依毒品防制法規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聯合報系資料照
知名律師王至德提到,以欺瞞或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者,依毒品防制法規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聯合報系資料照

淡水日前傳出一名在藥局兼職打工的女大生,飲用自備水壺內的水後察覺水質混濁且味道異常苦澀,隨後陸續出現劇烈頭暈、心悸與意識不清等症狀,返家後更整整昏睡一天、記憶嚴重斷片。警方介入後調閱監視器,赫然發現是身為專業藥師的藥局老闆暗中下藥,殘液更驗出苯二氮平類成分。面對外界質疑,該名藥師竟辯稱是為了「測試過期藥效」,且兩人交情好「只是在開玩笑」,荒唐說詞讓知名律師王至德重砲痛批:「把大家當笨蛋嗎?」

受害女大生日前在藥局工作時飲用隨身水杯,發覺水質泛白、口感苦澀,未料不久後便感到天旋地轉、心跳異常加速,返家後陷入長時間昏睡甚至失去部分記憶。察覺有異的女大生前往警局報案,警方檢驗水杯殘留液體,確認含有具鎮靜安眠作用的管制藥品苯二氮平類成分,並在藥局監視器中掌握老闆偷倒藥物的關鍵畫面。

令人傻眼的是,涉案藥師受訪時竟聲稱自己只是想測試回收的過期藥物是否仍具藥性,加上自認與女員工平時相處融洽、把對方視為妹妹,才會做出這番「惡作劇開玩笑」的舉動。這番辯解讓王至德難以接受,怒斥若真想了解藥效為何不自己服用,反而暗中對年輕員工下毒手。

王至德強調,下藥行為本身即已構成嚴重的刑事責任,依據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規定,以欺瞞或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即使行為人後續未做出任何強制猥褻或性侵害舉動,只要下藥行為確立,便已觸犯重罪門檻。

王至德沉痛指出,藥局本該是民眾諮詢安全用藥的專業場所,藥師更是把關健康的專業人員,如今卻發生利用專業知識暗算身邊員工的行徑,連在熟悉的工作場所喝水都難保安全,無疑徹底粉碎了醫藥專業的社會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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